咸宁

招考信息

2026年咸宁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2026年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6-08-13 10:12:24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29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为:反恐怖和巡特警岗位,岗位代码:2026030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通山县户籍的常住居民,限男性;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5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到三十五周岁(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A1驾驶证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本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26年8月12日前通过云上通山、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8月13日至8月19日到县公安局8008办公室报名。本次报考不收费。报考人员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④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3.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8点开始。体能测试地点:通山县迎宾路中学体育场(县文体中心后)。如遇恶劣天气无法进行的情形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必须三项全部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4.组织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23日上午9时-10时30分,笔试地点在县公安局食堂三楼大会议室。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政治理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和公文知识等。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可加5分。

笔试成绩=卷面分+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职位计划数、参加考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5.组织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的,按照不高于职位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云上通山公告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设2道考题,考试总时间6分钟。

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7.组织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检测、心理测评)。以下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的,不合格;(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8.政治考察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考察结论。

因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

9.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云上通山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招聘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递补聘用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均为合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一年。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及与局辅警同等的工会福利、人身意外保险等待遇,月工资按巡特警大队现行劳务派遣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黄河同志担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程景梅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情指中心、巡特警大队、督审大队、警保室、机关纪委等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警官18770559032;吴警官18995827811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1: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通山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2日


原始标题:通山公安官微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g4NDg5Mg==&mid=2247556106&idx=1&sn=ba816d7de3d112788cc8472b7c15c67e&scene=6#wechat_redirect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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