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咸宁通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9 00:00:00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治安大队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女性)

  巡逻大队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性)

  看守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隽水派出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城北派出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石南派出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五里派出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沙堆派出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电脑打字每分钟40个以上;

  8、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2001年5月31日至1974年5月31日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招聘为公安机关辅警己辞职的。

  6、直系血亲(含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子女)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要求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君临时代香港街18号(通城县通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丽娟 联系电话:0715-4818518、0715-4356888。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无个人近期不良信用记录证明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保密纪律规定、基本法律和经济社会知识等,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体能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用人单位日常工作参考指标。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发布考生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入围。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公安局政治处、用人单位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通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员招聘采取签订劳务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通城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

  八、岗前培训

  为适应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岗位的需要,由通城县公安局组织综合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通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工作期间购买“五险”。

  十、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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