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7月18日8: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市教育局附楼一楼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现场资格复审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的“三项目”人员)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面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6.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7.以“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身份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参加;
2.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如考生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填写信息错误,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经市教育局确认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通过发短信方式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仍无回复的视为考生弃权;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咨询咸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15-8256527。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