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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咸安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考试进城调配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0:07:26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精神,为缓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剧增后师资紧缺的矛盾,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现就2020年咸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考试进城调配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配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遴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二、调配岗位职数

经区教育局依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学期生源变化情况、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及各校教师自然减员情况进行初核,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调配岗位数为70个。

详细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调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3、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从事初中学科教学的教师到小学任教不满3年的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4、自正式参加工作以来在咸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累计工作满5年(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5、经区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分达20分及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配、交流:

(1)近五年在学校受过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近三年因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定被查处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

(4)小学教师周教学工作量低于16节的,初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低于14节的;

(5)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2年的。

四、调配程序

1、考核(8月19日—20日)

由各乡镇教育总支负责接受初步报名和考核,主要考核教师近年来主讲公开课、教学工作量、业务培训、业绩考核等方面情况。考核总分30分,考核分低于20分的,取消调配考试资格(考核方案详见附件3):

(1)个人主讲公开课或在国家“一师一优课”平台晒课情况(5分)。

(2)教学工作量(15分)。

(3)参加业务培训情况(5分)。

(4)教师获综合表彰情况(5分)。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人员按规定携带报名表、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股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校行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报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考核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予以公示。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经考核后,若某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核分均低于20分,则该调配岗位将予取消。考核工作贯穿调配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调配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调动。

3、笔试

笔试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

笔试内容为区教育局配发的教师继续教育读本(《中国好教师》、《中国好课堂》),各占50%。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4、公示

各学校、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70%)从高到低原则,按调配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遇成绩并列,则以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在农村教龄长者优先。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遇有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调动

公示期满,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为拟选调人员办理编制、工资和行政关系转移手续。此外,拟调配人员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时间为省招教师到岗2周后,由教育局统一通知。对于超编学校因解决学科结构性缺编或教师年龄老化等问题而补充教师的,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从调出学校连人带编整体划入。所有教师调入城区新工作岗位后必须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调动。

附件3

2020年咸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考试进城的考核方案

根据《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调配补充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0年咸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考试进城的考核方案制定如下:

1、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主讲公开课、晒课获奖情况(取最高一次奖项,5分)

(1)国家级奖项:5分;

(2)省级奖项:4分;

(3)市级奖项:3分;

(4)区级奖项:2分;

(5)乡镇级奖项:1分。

说明:“一师一优课”、区教研片活动均纳入此范围。

2、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教学工作量(15分)

小学教师每周实际教学课程满20节及以上的15分;满18节及以上的13分;满16节及以上的12分;低于16节以下的,不计分。中学教师每周实际教学课程满18节及以上的15分;满16节及以上的13分;满14节及以上的12分;低于14节以下的,不计分。

行政人员、班主任的教学管理工作量折算不超过5节,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早、晚自习课3节折算教学课1节。

3、业务培训情况(5分)

(1)近五年(2016年1月1日—2020年7月30日),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区、乡各级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计5分。其个人得分为:(国家、省、市、区、乡集中培训学时÷360学时)×5分。(以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为准)

(2)对未办请假审批手续,随意迟到、早退及无故不参加培训、不提交培训心得体会的,一次扣1分,可计负分。

4、综合表彰获奖(5分)

参加调配人员近三年(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因师德表现良好,教学能力突出等获各级综合表彰(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奖励情况,取最高奖项一次。

(1)国家级奖项:5分;

(2)省级奖项:4分;

(3)市级奖项:3分;

(4)区级奖项:2分;

(5)乡镇级奖项:1分。

附件:咸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城考试岗位调配申请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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