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关于做好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的通知》(鄂三支一扶办〔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我市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根据招募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详见附件2)。
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体检由各县(市、区)、高新区“三支一扶”办统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高新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先行垫付,上岗后由服务单位报销。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不含复检费)。考生不按各县(市、区)、高新区“三支一扶”办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公告规定从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二)考生体检时须服从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体检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三支一扶”办在9月16日前将体检结果情况报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715-8235990。
附件:
1.《咸宁市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综合成绩汇总表》.xlsx
2.《咸宁市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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