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9:51:45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安排,现将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网上报名、考生笔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1379名考生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0日,举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开考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上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下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中午12: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

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学楼①。温泉城区考生可乘3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一号桥站,发车时间为6:30),咸安城区考生可乘7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北枫桥站,发车时间为6:20),考生也可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前往考试现场。

三、面试日程安排

11月6日为各县(市、区)直职位以及咸安区部分乡镇(街道)职位。

11月7日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全市公安机关、咸安区部分乡镇(街道)职位以及各县(市、区)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

11月8日为崇阳县、通山县乡镇(街道)职位。

11月9日为通城县乡镇(街道)职位以及赤壁市部分乡镇(街道)职位。

11月10日为嘉鱼县乡镇(街道)职位以及赤壁市部分乡镇(街道)职位。

各职位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市(州)和县(市、区)、乡镇(街道)2个层级分层设考。考生面试根据所报考职位不同分时间、分考场,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无人报考、入围人选不够或放弃资格,递补后仍达不到原招录计划足额面试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以下职位招录计划:

1.嘉鱼县陆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岗8(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4019)计划招录1人,资格复审通过仅2人,该职位现招录计划0人。

2.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综治维稳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4040)计划招录1人,资格复审通过仅2人,该职位现招录计划0人。

3.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岗6(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4048)计划招录1人,资格复审通过仅2人,该职位现招录计划0人。

4.嘉鱼县簰州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文字综合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4052)原计划招录2人,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只有3人,放弃资格复审2人,资格复审通过仅1人,该职位现招录计划0人。

5.咸宁市咸安区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3001)原计划招录3人,资格复审通过8人,核减招录计划1人,该职位现招录2人。

六、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状态,在面试入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面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准考证遗失可在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补办程序。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715-8126407

附件:

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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