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咸宁通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4:59:50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专项公开招聘45名全县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1:《2020年通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本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在岗不在编人员”),以及在本县域内社区服务中心、村医务室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乡村医生”)。

3.面向社会即“招聘对象”设为“不限”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报考的年龄和有关时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岗不在编人员”、“乡村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岗不在编人员”、“乡村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高校毕业生”报考护理类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并签订承诺书,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护理类人员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1-4的条件外,还应当满足所报岗位明确的相关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报名窗口于23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适时查询审查结果。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根据本县实际,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等。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按3:1的比例进行,未达到3:1的笔试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复审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现场填写《2020年通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附件2);②准备本人2张1寸彩色照片贴《复审表》上,提供1张1寸彩色电子照片上传复审现场(制发准考证用);③提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1份,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执(职、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或其他相关材料。“在岗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属乡镇卫生院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并附签订劳务合同书或实发工资表等为依据来确定报名资格;“乡村医生”应提供:所属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为依据并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有备案名单。

(三)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证明材料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政策加分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40%+面试成绩×60%。

(四)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 面试成绩高的;
2. 退役军人;
3. 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4.学历层次高的;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说明:45个岗位按两个批次实行统招统分。1.招聘对象为“在岗不在编人员”和“乡村医生”20个岗位且被录取的考生定为第一批次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聘用;2. 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5个岗位且被录取的考生定为第二批次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聘用。两类岗位考生成绩不得打乱综合排名,不对单一乡镇卫生院排名聘用。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通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715-4338731 监督电话: 0715-4338761

附件1:2020年通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通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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