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导员(男)岗位综合成绩第三名考生张巍,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已确定为我校2021年拟聘用人员。2021年10月26日,该同志因个人原因,向学校提出放弃“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资格”。
根据《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的规定,学校党委商议确定启动递补程序,由综合成绩第四名考生递补。递补将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特此公告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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