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不予开考的岗位,考生报名费将退回。现就取消、调整部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2个,不予开考(见附表1)。
二、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1个,调减招聘计划(见附表2)。
附件:附表1、附表2.xlsx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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