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30日。考生上午7:3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10开始准备,8:3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湖北省咸宁市横温路职教园内(3路公交终点站))
3.面试分组:本次面试共设A、B两个面试室,幼儿教师2岗位面试考生,在A面试室参加面试,幼儿教师3岗位面试考生,在B面试室参加面试。
二、核减岗位情况说明
幼儿教师1岗位招聘1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1人。根据《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幼儿园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岗位及名单
四、面试方法及内容
(一)面试形式
1.以即兴演讲和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进行。
2.即兴演讲:即兴演讲时间5分钟以内,现场抽取演讲题目,准备时间20分钟,到时停止。
3.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舞蹈、电子钢琴弹唱必选,声乐和美术二选一。电子钢琴弹唱现场抽取题目,舞蹈、声乐、美术内容不限,考生自行选择。美术画纸统一发放,考生自备画笔;电子钢琴弹唱时间3分钟以内,舞蹈时间3分钟以内,声乐3分钟以内,美术限时10分钟,到时停止展示,专业技能展示为现场方式。
4.统一音响播放器材,舞蹈配乐节目U盘(含连接线,不能使用移动硬盘)自备。
(二)面试教材
电子钢琴弹唱曲目指定教材为小康轩《多元能力资源包》教师用书大班(5,6两册、康轩幼教研究中心 南京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幼儿园活动整合课程》教师用书大班(上、下两册、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共计四册。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兴演讲占30分,专业技能展示占70分(舞蹈25分、电子钢琴弹唱25分,声乐和美术二选一20分),取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六、防疫须知
1.外省来(返)咸考生要提前通过“鄂汇办”APP——健康码、“支付宝”APP——湖北健康码等官方认定的自主报备途径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政策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的信息为准。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前考生身体状况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要及时报告考试管理机构。
3.考点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考务人员及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
4.在考试区域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疾控部门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5.考务人员在考场内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可以摘下口罩。考试区域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候考室配备备用口罩,考生入场时必须更换。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对体温超出37.3℃的考生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该岗位最后一个面试者。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行身份核对进入考场(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8:00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大楼后,按照面试人员名单安排进行集中,现场抽签决定考场后,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相对应候考室。
4.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备课室统一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进入面试室只能携带备课室发放的专用备课稿纸进行即兴演讲,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9.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1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面试人员名单 |
准考证号 |
职位名称 |
熊丹 |
4142230110013 |
幼儿教师2 |
黄梦莉 |
4142230110004 |
幼儿教师2 |
程姣姣 |
4142230110128 |
幼儿教师2 |
程彬琳 |
4142230110016 |
幼儿教师2 |
周晓梅 |
4142230110116 |
幼儿教师2 |
郑灿 |
4142230110008 |
幼儿教师2 |
徐阿婷 |
4142230110020 |
幼儿教师2 |
王敏 |
4142230110023 |
幼儿教师2 |
方叶妹 |
4142230110211 |
幼儿教师2 |
汪子琪 |
4142230110309 |
幼儿教师2 |
张锈丽 |
4142230110217 |
幼儿教师2 |
顾微 |
4142230110213 |
幼儿教师2 |
熊丽 |
4142230110121 |
幼儿教师3 |
夏洁 |
4142230110129 |
幼儿教师3 |
张静 |
4142230110304 |
幼儿教师3 |
谢莹 |
4142230110017 |
幼儿教师3 |
王茜 |
4142230110120 |
幼儿教师3 |
冯玥 |
4142230110112 |
幼儿教师3 |
廖偲 |
4142230110230 |
幼儿教师3 |
陈嘉琪 |
4142230110010 |
幼儿教师3 |
陈紫薇 |
4142230110109 |
幼儿教师3 |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