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10月29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本次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点设置
三、防疫要求
1.遵守防疫规定。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及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咸宁考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咸宁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
2.落实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填写《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考试当天每次进入考点均需接受核验,进入考场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于10月2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卫健委、防疫指挥部或社区出具的集中(居家)隔离证明(附件2)申请退费,退费成功笔试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通过后,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咸宁市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咸宁市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3.合理安排出行。考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4.接受健康检查。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
5.配合应急处置。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天,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备齐考试物品。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物品,进入考点时严格按照组考部门要求,主动出示“四证”,并接受体温检测,“四证”不全者禁止进入考点。
2.熟悉考试环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信息,防止走错考点、考场。考生准考证上“考场代码”的后2-3位即考生所在考场号。(如“421207072”对应的是72考场);考生抵达考点后,应仔细对照“考场平面示意图”查询考场具体位置,考点内和周边无停车位提供,请考生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达考点,避免考点附近路段交通拥堵造成误考。
3.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个人物品一律存放至指定的“小件存放处”,避免无意违规。如有违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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