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根据2023年咸宁高中第一次校园招聘情况,经统筹研究,咸宁高中现面向2022届、2023届毕业生招聘19名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学业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教师资格证应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和对应的普通话合格证明);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内(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及咸宁高中工作人员组织招聘工作组,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五、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
2.地点:湖北大学4号楼603室、610室
六、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点
1. 咸安区人民政府网
2.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官网
七、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日27日—3月30日上午10点,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43924937@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咸宁高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称-姓名,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网络报名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8点至9点。
报名咨询电话:0715-8322536 刘老师:13477770499
3.报名所需材料:应提供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2022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和咸宁高中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咸宁高中通知其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10点至11点30分
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
卷面分值10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
取人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同时提交这些证件的复印件。
2.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咸宁高中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咸宁高中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