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和资料审核,李燕等162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认定要求,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通城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15-4866713。
公示结束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预计将在6月下旬陆续制证发放。发证方式为邮寄或自取。发放材料为《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为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请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原始标题:通城县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rE7mR82TpLDl7MzAJrBLQ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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