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咸宁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依据同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自岗位的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到以下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考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咸宁市银泉大道519号)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考嘉鱼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57号)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考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赤壁市东风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考通城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会议室(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大道公安局对面)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考崇阳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大厅(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人民大道205号)进行资格审查。
(七)报考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五楼508党员活动室(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犀港村花园路新一中河对面)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须备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上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方法,依次递补。
(二)按照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另行公告。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715-8180606
附件:咸宁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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